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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评价机制 激发创新活力
发布: 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1/11/21 20:33:57

    科学设置评价周期,根据不同行业、岗位的特殊性确定人才评价周期,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考核周期,避免“一刀切”

    坚持评价和使用相结合,理性对待因评价而产生的人才“帽子”,破除以“帽”取人的倾向,避免“帽子”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让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人才评价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在精准发现识别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方面具有“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近年来,湖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在深入推进科技“三评”改革、职称制度改革、人才分类评价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实践,取得较好成效,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居全国第8位,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拓宽视野,将更多人才纳入评价范围。任人之道,因才而授职,譬如良工之于木。湖北秉承以用为本、人人皆可成才理念,注重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组织中发现、识别和支持人才。打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天花板,近年来修订完善职称序列40项,并全部设置到正高级;畅通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绿色通道”,对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突出的企业家可从“零职称”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目前,全省有103名高层次人才通过“绿色通道”直接认定高级职称,2112名“企业老总”获评高级经济师。打破人才评价行业领域限制,需要进一步拓宽选才视野,广纳各方英才。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人才倾斜,在职称评审、人才项目评审中,对科研一线和企业推荐人选要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要打破体制壁垒,扩大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破除户籍和身份限制,对体制内外人才一视同仁,推进更大范围的人才资质互认。要实施特殊人才评价直通车制度,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加快新产业、新业态、新职业领域人才评价标准开发,让更多从事新职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明晰标准,更加精准发现识别人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人才评价制度不合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现象仍然严重,人才“帽子”满天飞。常格不破,大才难得。欲得人才者,必有识才之功、聚才之业。湖北鲜明树立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导向,建立与人才发展阶段、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相匹配的人才评价体系,不搞“一把尺子量到底”。在全国较早开展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建立6类人才评价制度,修订完善36个职称序列评审标准;在全国首推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地方标准,人才评价的精准度全面提高;大力推行代表作制度,青年作家李修文获得第七届鲁迅文学奖后,一步到位获评正高级职称。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明晰标准,精准识别人才。要完善分类评价标准,坚持从不同领域实际出发,分层分类评价人才,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突出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形成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要科学设置评价周期,根据不同行业、岗位的特殊性确定人才评价周期,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考核周期,避免“一刀切”。要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评价方法,支持开展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实行职业资格国际认可,建立职业资格单向认可清单,逐步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化人才分类评价与互认机制,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

    用活多元主体,提高人才评价的专业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各尽所长。体制顺、机制活,则人才聚、事业兴。湖北把向基层放权、为人才松绑贯穿人才评价全过程,着力构建同行评价为基础、市场认可为根本、用人单位说了算的多元评价机制。近年来向124所高校、2家科研院所、44家三甲医院、8家国有企业、5个专业学会、2个自贸片区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在“双创战略团队”等重点人才项目评审中引入市场评价,将市场关联度高的人才项目评价主导权交给市场,让专业人做专业事。提高人才评价的专业度,需要进一步引导多方主体参与、专业人员参评。要更好地发挥企业人才评价主体作用,针对企业人才评价话语权较弱的实际,建立与产业发展需求、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企业人才评价机制,做到“谁用人、谁评价”,让企业更多地参与到人才评价标准制定和评审过程中来,提高评价实效。要积极推行专家举荐制和认定制,赋予行业领域内具有公信力、号召力和影响力的领军人才推荐优秀人才的权力,修订完善人才认定标准,实现专家评专家、人才选人才。要更加注重市场导向,加大政府人才管理服务外包力度,明确政府、市场、用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职能定位,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协调高效的人才评价管理体制。

    优化评价服务,激发人才创新动力。梧高凤必至,花香蝶自来。湖北不断优化人才评价环境,探索个性化的人才服务方式,涵养“近者悦、远者来”的良好生态。今年7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在全国率先推出人才“注册制”和人才动态评价“积分制”,开启全天候人才评审模式,随到随评、及时认定,截至9月22日,已接受近9000人注册。湖北省审计厅提出,科研经费只要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科技创新的基本原则,有利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有利于科技目标实现,有利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有利于科研成果转化,有利于提高科研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就要坚决支持,为更好地评价使用人才撑腰鼓劲。有效激发人才创新动力,需要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提高服务质效。要大力整合人才计划,精简不必要的人才项目,减少不适用的评价程序,让专家人才从评审评价的“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使其有更多时间静心做学问、安心搞研究。要坚持评价和使用相结合,理性对待因评价而产生的人才“帽子”,破除以“帽”取人的倾向,避免“帽子”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让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要健全评审专家责任监督机制,在重大平台、项目和人才计划的评审中,进一步优化专家来源和结构,强化专家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建立完善专家诚信记录、动态调整等制度,增强评审专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作者李荣灿系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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