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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 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9/15 16:18:2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高质量服务“十大战略”实施,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结合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913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规划财务处)

 

 

 

 

 

 

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高质量服务“十大战略”实施,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推动河南由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河南实践。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锚定“两个确保”、服务“十大战略”,以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等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着力破除阻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青年人才快速成长、大批人才扎根基层的良好发展环境,加快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造型劳动者大军,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有力人力资源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5年,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基本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政策环境持续优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更庞大,高水平技能人才供给更充足,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两支队伍相互协同、相互赋能,创新活力竞相迸发,服务河南产业集群和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

(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

优化专业技术人才供给结构,更好满足重点产业集群和现代化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良、素质一流、富于创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650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11:36:53。累计招引博士后5000人以上。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40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0个。

鼓励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挑大梁、当主角的氛围更加浓厚,一批成果显著、业绩突出、贡献卓著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快速成长为行业领域的中坚力量。到2025年,35岁及以下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达到40%以上;累计培养35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人才200人以上、30岁及以下副高级职称人才450人以上;选拔45岁及以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30人以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0人以上;评选45岁及以下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60人以上。

(二)技能人才培养质效持续提升

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进一步优化技能培训取证结构,打造一支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到2025年,持证人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3000万人、1950万人、680万人,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60%以上,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40%左右,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5%左右。新增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98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84个、省级世赛重点赛项提升项目75个、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70个。

进一步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推行“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制度,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通互转制度,不断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高技能人才选拔任用、流动激励、评选表彰机制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发展环境更为优化。

(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稳步增长

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扎根基层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队伍数量稳步扩大,一大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1.畅通引才渠道。高质量举办“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型、引领型人才(团队)。更大范围推行特聘研究员岗位制度,培养集聚海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实施博士后招引培育“双提”行动、青年人才倍增行动、潜力人才筑基行动,大力引进博士后及高校毕业生等优秀人才。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推进大学生见习基地和创业园建设,打造就业创业全链条支持体系,吸引支持更多留学归国人员、高校毕业生等来豫在豫就业创业。完善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政策,大力引进35岁及以下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优化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管理制度,实行“人岗对照、人在岗在、人走岗销、统筹管理”。支持高校院所设置创新型岗位和特设岗位引进特殊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2.加大培养力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标准和条件,加快构建国家、省、市三级梯次递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以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数字技术工程师项目等为依托,开展大规模的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加大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推动各级各类人才计划、选拔推荐、职称评聘等支持35岁及以下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明显提升。实施博士后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秀博士后导师叠加支持计划,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活动等,培养创新型高层次博士后人才。

3.创新评价机制。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建立职称品德首位评价机制。建立分类分层、符合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的职称评价标准体系,拓展战略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新业态新职业职称评价。鼓励通过同行评价、技术技能竞赛、揭榜挂帅、服务对象评价等多元评价方法识别人才。拓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探索实施聘期评价制度,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等评价考核周期,鼓励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支持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或开展集中评审。组建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建立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缩短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周期。

4.完善激励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推动企业工资分配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股权激励、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超额利润分享等多种分配形式。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并取得合法报酬。

5.优化服务措施。深化人才评价、人才招聘、审批备案各环节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改革,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协同机制,探索博士后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服务数字化改革,打造集政策、业务办理为一体的“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实现服务事项线上办理、限时办结,进一步提高人才流动便利度。落实好各项人才政策,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一对一”服务。

(二)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健全培养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终身培训体系,建立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大力推进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培训等培训专项,加大急需紧缺、高精特新类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鼓励企业加大职业培训投入,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大力培养技能人才。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工院校打造特色专业、品牌专业。持续实施部省共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新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推进国家级世赛集训基地、省世赛技术推广中心和省级世赛重点赛项提升项目建设。统筹职业培训机构布局和专业设置,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培训机构发展。推动“数字工匠”“豫农技工”“河南建工”等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建设,打造“兰考乐器工”“镇平玉雕师”等区域人力资源品牌。广泛开展企业岗位练兵,积极参与和组织世赛、国赛、省赛、行业赛、专项赛等多层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2.完善评价机制。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制度,制定全省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办法。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支持职业院校建立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强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培训评价质效。

3.创新激励机制。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破格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政策。强化技能价值导向,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探索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股权期权激励和市场化项目购买机制。鼓励企业设立技能津贴、特聘岗位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制度。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开展“中原技能技能领军人才”“中原大工匠”“中原技能大奖”和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评选。支持事业单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招聘工作人员,将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纳入招才引智“绿色通道”服务范围。

4.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通技工教育与学历教育人才培养通道,打通技能证书与学历证书比照互认通道,打通政校企三方资源通道。深化产教融合,积极推动有关企业与优质技工院校组建技工教育联盟(集团)、产业学院,推动技工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技工院校建设培训基地。探索实行弹性学制,通过工学一体、校企双师联合培养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军入伍、“三支一扶”政策,对技工院校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有关政策和待遇。

5.促进有序流动。畅通职业学校“一体化”“双师型”教师引进通道,吸引优秀高技能人才到我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任教,用人单位可给予引进津贴。建立余缺调剂机制,推动建设高技能人才产业联盟,引导规范共享用工。支持和鼓励企业以岗位聘用、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高技能人才。建立技能人才流动审核标准体系,在技能人才调动交流,办理档案管理、工资审核等事项时,以技能等级为标准。

(三)鼓励和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豫商豫才”返乡创业工程、专家服务基层行动、“博士后科技服务基层行”等,筑牢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优化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建立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常态化,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县管乡用”。建立体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评价标准,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指标权重,不将论文、学历作为职称申报的限制性条件;健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开辟基层引进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落实教育、卫生、农业科技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评高级职称服务基层政策;健全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机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在各类人才项目推荐中,适当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完善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落实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有关津贴、补贴等政策。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组(党委)统一领导、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化部门统筹协调,促进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职业能力建设、人才评价开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博士后与留学人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政策协同,形成各环节分工明确、执行畅通无阻、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政策支持。统筹利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以及相关人才培训培养经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各项补贴政策,按规定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竞赛等技术技能人才开发利用工作。支持各地制定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三)加强考核评估。建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常态化评估机制,强化评估结果与宏观监管联动,推动用人单位进行自我约束,做到“放权不失序”。加强职称评审监督,建立评审奖惩机制和倒查追究机制,探索职称退出机制,做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健全技术技能人才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情况作为单位绩效评估、相关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大力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事迹,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