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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筹建“心理与家庭教育人才专业委员会”的复函
发布: 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5 16:11:23

郑州市爱可恩心理科技研究院:

报来《关于申请筹建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心理与家庭教育人才专业委员会的申请书》收悉。为促进我省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行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经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同意筹建心理与家庭教育人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现将筹建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筹建方案

专委会拟负责心理和家庭教育行业人才的培养、评价和就业;负责心理和家庭教育培养体系标准的制定;负责心理和家庭教育行业专家库和人才库的建设。专委会秘书处由郑州市爱可恩心理科技研究院承担。

二、工作要求

(一)征集委员。请专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按照委员组成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原则征集委员人选,征集委员通知应在协会与贵单位网站上同步发布。

(二)制定专委会组织机构筹建方案。根据委员人选征集情况,请你单位提出专委会组织机构筹建方案。专委会组织机构组成应符合《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和《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补充条款)》的有关要求,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在15-30人之间。

(三)制定三年规划方案及近期工作安排。请你单位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开展本专业领域的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工作,制定专委会三年规划方案,提出本领域的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建议方案及近期工作安排。

(四)报送组建方案。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专委会筹建工作,你单位对专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按附件1要求准备的组建材料审查后报我会审批。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协会联系人电子邮箱。

请你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和《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补充条款)》相关要求组织专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做好专委会筹建工作。专委会筹建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我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371-56262220

电子邮箱:hnrcjlxh@163.com

 

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

2022年1月25日

 

 

附件1

心理与家庭教育人才专业委员会组建材料清单:

1、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专业委员会登记表;

2、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信息表;

3、河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汇总表;

4、专委员会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

5、本专业领域人才培养标准体系表;

6、三年工作规划方案和近期工作安排。